尊敬的市民:
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我市决定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在保山市户籍的居民,年满18周岁以上,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人员。
2.在保山市居住、工作、学习的非户籍居民,年满18周岁以上,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人员。
3.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需在监护人监护下,根据接种条件参与接种。
以上接种对象均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、健康码等相关证明材料。
1.接种地点:各区县的接种点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乡镇卫生院等接种点。
2.接种时间:接种工作每天从早上9时开始,持续到下午5时,周末也正常接种,居民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接种时间。
3.为避免人员聚集,减少交叉感染风险,请提前预约接种时间,错峰前往接种点。
1.接种前,请核实自身健康状况,如有发热、咳嗽、乏力等症状,请勿前往接种点,及时就医并告知相关情况。
2.接种时,请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引和操作,请穿着方便接种的衣物,确保接种点秩序井然。
3.接种后,遵循专业医生的建议,注意接种后的观察和个人防护,如出现异常反应,请及时就医或联系接种点工作人员。
疫苗接种是目前防控疫情的重要手段之一,为了全面保护广大市民的健康和安全,我市决定开展疫苗接种工作。本次接种对象包括符合条件的市民以及居住在本市的非户籍居民,同时也欢迎未成年人在监护人陪同下接种疫苗。接种工作将在各区县的接种点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、乡镇卫生院等地进行,为方便市民,工作时间将延长至晚上5时,并在周末正常接种。在接种过程中,市民需提前预约接种时间,并注意个人健康情况,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引和操作。接种后,还需要遵循医生的建议,注意观察和个人防护,并及时就医或联系接种点工作人员,以确保接种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通过本次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实施,相信我市疫情将得到更好的控制,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也将得到更有效的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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